一.总则: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五实”特质,在学校职业素养认定的基础上特制定九洲药学院职业素养分认定办法。
二.认定机构及人员:九洲药学院学工部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
三.认定程序:各班级每学期结束前完成学生一学期职业素养分的汇总工作。每一项职业素养分的认定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要有学工部门领导、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
本办法未涉及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如有其他活动不在本办法所认定的计算范围,确需认定的,由各班主任向学工部门申请认定。
具体项目如下:
1.政治素养
递交入党申请书,记0.5分;院级分党校、校级党校、青马工程等各种培训并成绩合格,记1分。
2.再学习、资格考试
九洲药学院对口专业学历提升加5分,分析工、英语、计算机等各类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加1分。
3.各类校园体育文化活动
班级、院级、校级及以上各类活动,每参加一项记0.5分,获奖再另外计分,按不同级别不同等级不同计分(按学校奖励分认定标准执行)。
4.其他活动
志愿者活动、义务劳动、科研竞技、社团活动,每参加一项记0.5分,获奖再另计分(按学校奖励分认定标准执行)。
5.各类讲座
院级、校级各类讲座,每听一次记0.2分。
6.社会实践
寒暑假社会实践,有实践单位盖章,每次记1分。无偿献血、义务劳动等,每次记1分。
7.其他书面认定或证明
无偿献血、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经认定,每次加1分。
8.扣分项
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四.记录方式:学期初,学院向每位学生发放“九洲药学院学生职业素养成长记载册”,学生及时记载参加相关活动并由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签字确认,学生须妥善保管个人“记载册”,学期末交班级汇总。
五.考核:职业素养得分纳入对学生综合评定。

